全国服务热线 19231037040

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民航局无人机经营许可证

发布:2024-05-29 17:00,更新:2024-07-02 08:34


我是经典世纪琪发:欢迎随时联系咨询,同V)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则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颁发及监管管理工作。北京申请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无人机实名登记:首先,进入无人机实名登记网址注册账号,并登记公司无人机。登记成功后,请记住机器实名登记标识号,这是申请营业许可证所需的。

2. 许可证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负责办理的。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申请办理。

3. 保险购买:在申请许可证期间,需要购买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

4. 准备初审资料:根据申办流程,准备通航(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资料。

 

二、办理条件和要求

1. 企业法人:申请主体必须为企业法人,且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国籍公民。

2. 驾驶员资质:企业需要拥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训练,取得相应执照的驾驶员。

3. 保险要求:必须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4. 航空器条件:申请企业应当具备满足以下要求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级,符合相应的适航要求;除民航局另有规定外,用于从事载客类、载人类精英活动的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标准适航证;与拟从事的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相适应;从事载客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2架民用航空器,从事载人类和其他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1架民用航空器。

 

三、办理所需材料

在准备初审资料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驾驶员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复印件。

4. 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保险证明复印件。

5. 民用航空器的购买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办理前咨询我们,以获取新的办理指南。如果需要更详细的咨询服务,请联系经典世纪杨琪发,以便进一步沟通为您解答。




联系方式

  • 地址: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601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经理:杨琪发
  • 手机:19231037040
  • 微信:19231037040
  • QQ:460237748
  • Email:460237748@qq.com